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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问诊城市通病 公益诉讼解停车难题——肃宁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程序听证会
时间:2020-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们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的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积极与相关部门一起参与并推动社会秩序管理,为城市管理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司法支持,并依法监督。”在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关于在城区公共场所设置停车位公益诉讼程序听证会上,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永海作总结发言时说到。 

 

  群众实名反映,检察机关全面调查 

  “县城内很多街道都没有划停车位,这样设计合不合理,车停在哪儿才不会被‘贴条儿’,停哪儿就会被处罚7月初,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实名反映,反映者提出这一连串的疑问时显得很无奈,经询问了解到,该反映人十天内被处罚了两次,现在都不知道应该在哪儿停车了。检察官意识到停车位施划不合理问题可能致使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于是及时启动调查取证工作。 

  据了解,肃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6月5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公告,将开展路面常规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检察人员对城区街道进行调查,发现存在施划停车泊位的街道少、机动车停放随意、非机动车违规占道、个别商家私划停车位等问题。 

  积极磋商协调,明确职责 

  一方面是行政执法机关的严厉整治,一方面是相应设施不配套的现实问题,给群众的出行造成了不便,更损害了城市公共空间的治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措施》的规定,我院认为交管、城管和规划部门负有管理职责,应定期分析路内停车泊位使用率,综合设置位置、数量对交通流量的影响,切实做好停车管理工作,解决停车难问题。随后,肃宁县检察院组织交管、城管以及规划部门,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协调磋商会议,就群众反映和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协调沟通,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分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和方案,对城区街道进行全面测量、加大停车需求调查力度、加强对私划停车位管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整改事项达成初步共识。 

  听证会上“把脉问诊”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矛盾问题,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回应社会关切,7月23日,肃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相关行政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检察协理员、社区代表共40余人,召开了关于在城区公共场所设置停车位公益诉讼程序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此次听证会召开目的、群众反映问题情况以及我院前期调查结果,重点听取了各方评议意见。与会代表各抒己见,积极献言献策,提出建设停车场、增加交通标识、加大交通规则宣传力度、加强交通管理措施等意见建议。行政单位积极回应,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明确表态: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将结合35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与交通管理部门充分沟通,科学开展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运用新技术,提升停车信息服务水平,科学合理利用已有停车设施等;县公安交警大队表示已对城区现有道路资源及停车供需进行了深入调研,拟在已实地现勘考察路段规划设置停车泊位1274个,公共停车场5处,其余街道正在逐步勘查中,不能按照“国标”进行施划停车位的老城区街道,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协商解决;县城管局表示已对违规私划停车位的22家商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对6家商户侵占公共空间、私自设置的障碍物进行了清理。 

 

  我院组织公益诉讼程序听证会,对城市建设中公共资源、公共设施领域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也是贯彻落实高检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具体举措。听证会上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行政职能部门的科学正确决策和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助推城市文明建设,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跟进监督落实,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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