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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进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0-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强化人权保障,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涉及“舌尖上安全”的公开听证会,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检察机关主持,公安县市监督管理局、值班律师、检察协理员组成评议团部分群众旁听了本次听证。检察官向现场人员通报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李某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当场表示认罪认罚 

 

  参与评议的各方分别对该案定性、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认为网络购销食品药品在当前社会的“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普遍存在,李某在微信朋友圈销售有违禁添加物的保健品,金额小,未牟取暴利,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采取不起诉和行政处罚更为妥当同时也是对其他具有相似行为人员的教育警戒。 

  根据听证意见,肃宁县检察院对李某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行政机关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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