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强化人权保障,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涉及“舌尖上安全”的公开听证会,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检察机关主持,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值班律师、检察协理员组成评议团,部分群众旁听了本次听证。检察官向现场人员通报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李某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当场表示认罪认罚。
参与评议的各方分别对该案定性、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认为网络购销食品药品在当前社会的“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普遍存在,李某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含有违禁添加物的保健品,金额小,未牟取暴利,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采取不起诉和行政处罚更为妥当,同时也是对其他具有相似行为人员的教育警戒。
根据听证意见,肃宁县检察院对李某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行政机关对其做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