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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让司法更阳光更公正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
时间:2020-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和各位代表给我的家庭这个机会。通过办案检察官的疏导和教育,我们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下来我们一定好好过日子,争取早日脱贫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上,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丈夫如是说。 

  该案件还得从2019年10月的一天说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孩子尿床与丈夫崔某发生口角后厮打了几下,张某某一怒之下想伤害自己孩子后自杀,遂用菜刀割孩子后颈几下,因其哭闹又将其扔进水桶,后捞出,并打110电话报警,民警赶到后将孩子送至医院救治,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从小视力弱视近乎盲人,脾气比较暴躁,其与丈夫感情尚可,虽在气头上称要杀死孩子后自杀,不再跟丈夫过了,实施用菜刀割孩子后颈、扔进水桶行为,但因孩子哭闹而主动放弃伤害,系犯罪中止,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办案检察官核实证据时真诚认错悔罪,自愿认罪认罚。 

  综合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检察官认为该案系家庭矛盾处理不当引起的偶发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成长经历特殊,精神状态与一般平常人不太一样,其与被害人系母关系,主观恶性小,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时,被不起诉人家庭系村低保户,家庭经济困难,一周零八个月的被害人母亲感情深厚,需要张某某抚养照顾。对张某某不予起诉,有利于未成年被害人的成长且有助于贫困家庭正常生活,尽早脱贫于是承办检察官提出某某做相对不起诉的从宽处理意见。并邀请了公办案民警、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检察协理员、乡镇干部和村民代表等组织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与会各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张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铁肩担道义,柔情铸检魂”。今年以来,肃宁检察院已经对多起拟不起诉案件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既达到了惩罚教育的目的,又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法律温度,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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