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联系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有效手段。肃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融入日常工作,切实把公益诉讼工作转化为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成果。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打好种业翻身仗,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肃宁县检察院积极主动联合肃宁县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种子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各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货渠道、产品质量、进销台账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接下来联合执法组将继续开展春季农业综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着力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