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肃宁县法宣办《关于开展肃宁县2023年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宣传《民法典》,5月15日,肃宁县检察院来到肃宁镇集市和肃宁县文化广场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在集市上、广场中、马路边设立“普法摊位”,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应知应会及民事检察宣传手册等,介绍了《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为赶集、路过的群众及多位“摊主”讲解《民法典》内容。其中重点对“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责任”“农村土地有了经营权”“居住权”“离婚冷静期”“禁止高利贷”“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等热点常见法律问题,结合宣传材料向过往群众讲解,推荐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呼吁大家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律。
下一步,肃宁县检察院将继续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使《民法典》深入人心,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用法治的力量维护良好社会风气,引领人民群众崇德向善,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形成良好法治风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