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成为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群体的网络安全意识、法治观念,2024年2月26日,肃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网信办、县教育局走进肃宁县第三中学,为同学们带来开学第一课——《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宣讲。
在宣讲中,“春羽”未检团队检察干警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解读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核心内容,包括网络信息的合法传播、个人隐私的保护、网络欺凌的防范以及网络诈骗的识别等。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引导同学们正确、安全地使用网络,提升网络素养,强化法治观念。
下一步,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强化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