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县发生多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的情况,5月11日,肃宁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民警再次走进乡村,组织召开检察听证活动,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听证现场,检察官以案释法向村民详细宣讲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提示:我们身边常见的麻雀、喜鹊、刺猬、画眉、八哥等都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三有”(有生态价值、有经济价值、有科学价值)保护动物,不能随意猎捕或买卖,否则就有可能面临法律的惩处。
此外,听证现场发放了常见野生保护动物宣传彩页100余份,教育、引导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多样性,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不参与买卖野生动物,营造了全民共同爱护、保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