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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进行时|“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时间:2022-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肃宁县检察院与肃宁县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拟不起诉危险驾驶案件实行从事社会公益服务的工作办法》,对醉酒类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拟被不起诉人采用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拟被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制度,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果。

 

  《工作办法》中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后,对适宜开展相对不起诉社会服务工作的案件,由犯罪嫌疑人自行申请参与文明劝导类或社区服务类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并签署承诺书。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组织其参与服务并进行考察评价,对于积极履行社会服务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是我院为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不起诉程序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避免“不诉了之”。犯罪嫌疑人通过协助交警部门维护城区主干道交通秩序,做好文明劝导工作或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公共卫生清扫等活动,促使其积极认罪悔罪并以实际行动融入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目前,已组织5名醉驾案件拟相对不起诉人员上岗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服务,让交通违法者更深层次体会到公共交通安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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