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青春年少,共赴美好未来。新学期如约而至,为提高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帮助青少年合理运用网络信息,2月15日下午,肃宁县检察院联合肃宁县宣传部、共青团肃宁县委到肃宁县第四中学,为该校200余名学生送上题为“拒绝网络沉迷 做阳光好少年”暨“木兰有约”新学期法治第一课。共青团肃宁县委书记郭宋双同志、肃宁县第四中学副校长宋亚敏同志参加本次活动。
同学们上网都做什么?青少年用网存在什么安全隐患?肃宁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裴瑞聪以同学们学习生活为切入点,和同学们共同分析网络世界的“好与坏”。结合热门事件、典型案例,针对中学生年龄特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对五类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网络行为进行讲解,以案释法,叮嘱同学们加强个人防护,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和隐私;鼓励同学们不做人云亦云的追随者,要做思想独立的清醒人。同时引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网络保护”专章规定,向学生们介绍如何识别网络信息,正确使用信息技术,提高自控能力,做青春的主人公。
课程结束后,该校师生纷纷表示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贴近日常生活,生动活泼,受益匪浅。该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与检察机关携手营造和谐、安全、法治校园氛围。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着将法治教育与特殊预防有效结合的工作目标,持续推动法治教育“进驻”校园的常态化建设。下一步,我院将以“法治进校园”为依托,开展系列法治宣讲活动,与学校、家长一道,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