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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守反腐败政治职能,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肃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中心选标定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局面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中心工作中来谋划、来推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贡献率。 

服务全县大事实事。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奋力开启新时代,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肃宁新局面”的目标为肃宁三大版块、五城同创、六大千亩工业园和八大特色产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制定落实《服务和保障朔黄铁路发展十条意见》,严厉打击涉铁刑事犯罪,查办此类案件35人。严厉打击涉企犯罪,服务企业发展,对涉案金额20余万元的购物广场商业贿赂案的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主动对接雄安新区建设,制定了《立足职能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十二条意见》,好服务新区“南大门”和“桥头堡”。积极投入窝北镇大王庄村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对全县22项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进行监督,对项目中出现设计、工程量变更等情况,采取措施,加强风险防控。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形式,共同研究工程建设中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组织项目工作人员赴沧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保护县域生态环境。成立生态环保检察部,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活动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受理公安机关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3人。会同公安、环保部门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协调联动等机制,结合《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协作意见》,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业化模式。 

二、积极履行综治职能,维护社会稳定迈上新台阶 

始终把保安全、护稳定、安民心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依法批捕97人,起诉172人,法院已作出判决136人。 

严惩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开展“春季亮剑”“夏季攻势”行动,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批捕故意伤害犯罪1721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77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化解矛盾实现定分止争。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达成和解协议的轻伤害、过失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2431人,依法不起诉79人,撤诉22人,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深入排查化解涉检访,做好重点人员的疏导稳控工作,共接待来访群众220余人次,受理来信来访案件线索12件,全部按程序依法移送办理;办理审查刑事赔偿案件1件,已拨付赔偿金。化解矛盾纠纷23,防止越级上访33全年无涉检进京上访案件发生。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进一步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向教育部门发出敦促检察建议,开展“净化校园、护花成长”法治活动,严防幼儿园虐童和中小学欺凌事件的发生;检察长亲自列席县法院审委会,对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案进行审议。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少捕慎捕,依法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 

三、深耕监督主责主业,各项法律监督实现新发展 

深入贯彻三大诉讼法,始终瞄准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促进精准监督、规范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在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3件,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8人,纠正公安机关违法46件。在审判监督方面,提请抗诉7件,二审抗诉2件,改判1件,列席审委会13次,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均得到回复,积极顺应司法改革要求,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立办盐山看守所职务犯罪13,立办太行监狱古某保外就医案13,对河间监所徐某案进行了补充侦查和初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2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21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18件,均得到回复。加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驻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检察室。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办理民行检察监督案件37件,其中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25件,支持起诉10件,执行监督案件1件,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1件。关注网络舆情,主动作为,化解网络热炒的加油纠纷;对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行为全程跟进监督,纠正执法过错案件1件,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四、坚守反腐败政治职责,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 

坚决贯彻上级反腐败工作部署,在面临重大改革的形势下,负重加压,勇于担当,强化落实,自侦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受到县四套班子领导批示肯定,市院专题表彰通报。 

加强领导,明确办案责任。在面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反腐格局变化的特殊时期,发出“大干一百天,打好攻坚战”动员令,将反贪办案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掀起办案高潮。 

二是勇于亮剑,加大办案力度。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院自侦办案“目标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要求,全年立办贪渎案件610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人),反贪办案较去年增长600 %,其中36人诉至法院后,法院作出判决13人,超额完成市院下达的年任务目标查办双罪名案件2,实现历史性突破;查办的尹某、武某玩忽职守案,实现当月立案、当月侦结、当月起诉。 

突出预防,筑牢反腐防线。坚持关口前移,着力加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网络预防、警示预防,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58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26与中铁电气化局、神华销售集团等国企开展反腐倡廉“检企共建”活动,切实加大对企业的警示教育工作,开展防腐倡廉、警示教育宣传52次,积极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活动,促使各界人士知法、学法、守法,护法 

五、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司法公信力取得新提高 

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大力推行检务公开,依法保障民权民利。将重大活动、工作动态同步推送至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和肃检官网,联合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对外发布微信公开信息375条,微博转发信息1253条,新闻客户端150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6,公开法律文书149份,开展流程监控72件,律师接待20余人次,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持续深化内部监督,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监督作用,坚持把好案件受理、同步审查、流程监控、文书质量、财物保管和质量评查六道关口,做到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全年共开展案件评查活动2次,开展自查自纠活动3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凸显监督实效。通过召开座谈会、检察开放日、邀请旁听庭审,主动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3件,邀请观摩庭审、参加评议3次,力求监督程序更加规范,监督效果更加明显。 

六、着眼于检察队伍和基础建设,机关整体形象有了新提升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切实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基础保障,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为目标,不断强化队伍的政治、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坚持高标准拉动高素质,在机关推行“互联网+工作日志”模式,开展中层干部季度述责述廉,提高工作效率,压实履职责任,持续激发工作动力。反贪一局综合科科长王栋,获选沧州市基层唯一“最美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不断强化基础保障。努力加大科技装备投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转变落后面貌。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开招标采购了200余万元的科技装备,逐步投入使用,为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新建的技侦楼项目201710月份正式开工建设,12月份已封顶。建成后,我院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将达到2200平方米,办公用房1800平方米,将极大改善办公办案环境。 

持续加强检察宣传。在肃宁电视台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活动,在《河北法制报》《肃宁周报》和两微一端上刊发推送。组织开展“珍惜青春,远离犯罪”“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题宣讲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坚持“每周一学”,创建学习型机关,营造浓厚氛围,全年撰写信息宣传稿件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3篇,被省级媒体、省院采用47篇,被市级媒体、市院采用13篇。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各项工作均迈上了新台阶,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刑事执行、控告申诉、队伍建设五项工作全市排名第一;公诉、民行检察工作全市排名第二;侦查监督、检察宣传、基层院建设、法律政策研究等项工作全市排名第三,创肃宁检察历史同期最佳。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争先创优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办公办案条件严重滞后;人员老化,人才流失问题严重等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七、2018年的工作谋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推动肃宁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继续以小院要有大作为,小院要做大贡献为出发点,瞄准整体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争第一,坚持高标准,快节奏重落实,争一流,努力为经济强县、美丽肃宁”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以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十九大的新思想、新精神指导检察工作,激励全院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二是更加突出主责主业的监督。坚持将质量导向和底线意识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积极打造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合理设定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健全审查逮捕和公诉案件审查机制,深入推进刑事执行重点领域的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着力推动公益诉讼依法全面开展,办理一批有影响、典型性的案件,确保所办案件和司法行为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是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找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全力保障重特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积极服务民生项目建设,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安全生产、扶贫开发和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强化对公共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四是全力打造智慧检察。坚持科技强检战略,以新建技侦楼的投入使用为契机,将信息化、大数据作为重点内容,建设集案件办理、指标评价、调度指挥、学习培训于一体的科技综合体,通过网络连接,逐步汇聚检察工作与相关的数据。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推进互联网与检察工作的适度融合,形成网络平台统一化、网上办公一体化、资源共享协同化、决策支持智能化的新格局。 

五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我们要继续深化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注入强大动力。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耕细作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持续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是肃宁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我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主动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切实担负起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撸起袖子加油干,为肃宁人民生活更美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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