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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肃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文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8年以来全县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肃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县域发展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对矛盾突出、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安全、损害群众利益犯罪的惩处力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如我院重点办理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某村党支部原书记焦某、原副书记石某挪用国家扶贫资金以及韩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农领域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守护肃宁碧水蓝天。共受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8人,其中审查逮捕22人、审查起诉45人,法院判决45人;立案监督11人;纠正侦查违法1件。

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2018年,我院积极筹措,帮扶窝北镇大王庄村12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倡议全院干警,为身患残疾的退伍老兵段汝涛等贫困户捐款、捐物,共筹得善款9950元。

二、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领办案,建立优先办理、快捕快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办案机制,确保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精准、高效、有力打击。依法惩处了郗艳峰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和齐铁桥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我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齐某涉恶团伙犯罪,我院提前介入后,引导公安机关深挖犯罪,不断扩大战果,现已由沧州市公安机关作为重大案件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全年涉黑涉恶案件批准逮捕614人,提起公诉410人,批捕率、起诉率、法院有罪判决率均达100%;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1664件案件进行了排查梳理,共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23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追诉漏罪2件。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法,分别被《检察日报》、《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头版报道

着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文明、理性、温情、依法接访,不断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做好重点人员的疏导稳控工作坚持事要解决,努力化解矛盾,全年接待来访群众240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人次,受理各类案件78积极维护社会秩序,引导群众有序信访,依法诉讼,严厉惩处扰乱社会秩序涉嫌犯罪的非法上访。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双向保护理念,既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清查有毒水晶泥”等专项整治执法活动。124 “国家宪法日,我院与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了肃宁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肃宁县人民检察院送法进校园集中宣讲活动4位检察长受聘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和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三、深耕监督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

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惩治犯罪。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42184人,批准逮捕95123人,决定逮捕11人,不批捕455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0277人,提起公诉180238人,不起诉1824人,法院做出判决178238人。充分发挥刑事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撤案7、移送11人,纠正漏捕5人,追诉漏犯13人,追诉漏罪17起,纠正侦查违法75件次;对刑事判决提请抗诉11人,纠正审判违法13件次,确保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9件,纠正刑事执行违法27件,初查案件线索2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27件;向看守所发出规范化管理《检察建议》23件;针对财产刑执中存在的违法情形,纠正违法10件;清理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33人;办理审查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2。我县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检察室。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3件;对郗艳峰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放贷的23件民事案件依法予以诉讼监督;积极开展执行监督,协助配合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并进行全程现场监督,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县委、政府两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公益事件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5我院在全省率先办理的王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法院还判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深入推进司法规范,赢得群众满意

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开通了网上控告、申诉、法律咨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开展流程监控、律师网上接待等服务功能,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以专项检查活动为抓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开展取保候审案件专项检查综合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评查案件68件,评查出不规范问题19项,并进行了整改。通过活动的开展,把好案件受理、同步审查、流程监控、文书质量、财物保管和质量评查六道关口,做到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

以司法公正为宗旨,主动接受监督。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检察开放日、邀请旁听庭审等活动,主动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监督程序更加规范,监督效果更加明显,全年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6件,已全部办结。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素能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警思想教育常态化机制,通过互联网+机关党建平台,提升三会一课质效。发挥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开好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把每名党员干警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纳入到党组织的管理体系中,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干警的理想信念。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在全院干警中开展 讲团结、树形象、严管理、创佳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治理、官本位、官老大思想整治等专项活动,强化干警的责任意识和过硬作风;认真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健全完善了纪律作风和机关管理等方面的十二项制度,严格规范干警办公办案行为,提高干警政治、纪律、工作的自觉性。

加强业务素能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针对新修订的宪法、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等业务内容,开展个人自学、部门团队研讨、全院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干警的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升,我院干警的调研文章荣获全省检察理论年会三等奖。2018年,我院被市县两级评为精神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还不够充分,在惩治犯罪力度、服务大局方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一定差距。三是智慧检务发展相对缓慢,运用大数据开展检务工作能力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深入研究,持之以恒改进完善

2019年,是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之年,更是我们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之年。我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有效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有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加强班子建设,严格队伍管理,抓好主责主业、服务工作大局,打牢基础建设,争创优良业绩,扎实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党委三年再造一个新肃宁”的重大战略决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概括为贯穿一条主线,达到两个标准,夯实三个建设,强化四大职能,扎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贯穿一条主线,即:实施精准检察监督;达到两个标准即:政治思想坚定法律监督有力夯实三个建设,即:夯实党的组织政治建设、干警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强化四大职能即刑事检察职能、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即:

一是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抓好机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抓好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队伍。引导检察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讲政治落实到服务大局中、落实到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牢记人民检察院的人民二字,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的法治产品。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办案为中心,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基层政权稳定的案件,深挖犯罪,强化震慑。服务县域经济建设,严厉打击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企业经营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村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努力营造公平、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

三是从人民需求出发,做大做强公益诉讼工作。以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依托河长制平台,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白洋淀上游及小白河流域专项治理活动,保卫肃宁碧水蓝天;重点关注和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危害公众利益案件,加大调查核实和惩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是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举措加强与工商联和企业家的沟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联系,持续改进检察工作。严厉打击扰乱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害民营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是立足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落实两级院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事要解决,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着力做好重大敏感期信访维稳工作,将矛盾化解在本机关、本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特别是在征地拆迁、项目引进等重大工作中,依法严惩犯罪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为党委决策部署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六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找准法治与扶贫工作的结合点,密切与扶贫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精准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走好最后一公里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发展任重道远。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争创一流的信心决心,   为服务和保障三年再造一个新肃宁宏伟目标实现,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肃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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