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总体绩效目标
2020年,我院将在市院党组和肃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坚持以党的十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深入抓好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纲领,以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效为根本目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升政治素养。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引导检察人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讲政治落实到服务大局中、落实到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牢记人民检察院的“人民”二字,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的法治产品。
二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办案为中心,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基层政权稳定的案件,深挖犯罪,强化震慑。服务县域经济建设,严厉打击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企业经营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村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围绕“深挖根治”目标,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努力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典型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努力营造公平、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
三是创新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理念,以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双赢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监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在党委领导下对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污染环境等行为及时提出公益诉讼,共同促进依法治县,促进解决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损害典型案件。
四是倾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2020年,我们要坚持结合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地位,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要紧紧围绕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合法权益等需求,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活动,主动与民营企业建立互动机制面对面的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要进一步加大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力度”,拓展服务保障的“深度”,提高服务保障的“精度”,为服务保障肃宁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五是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坚持办案、帮教、救助、预防一体化,力促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积极探索与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共建机制,通过开展召开联席会议、专题联合调研、法治宣传、教职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等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分项绩效目标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分项绩效目标
一、劳务派遣服务费项目
2020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目前,我单位有24名劳务派遣人员。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我单位申请劳务派遣服务费89.5万元,用于保障我单位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的保险缴纳和工资发放。此项目,需达到以下 几点目标:
1、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建设,更好的开展打击、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等检察工作职能。
2、推动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更好的发挥作用,为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强化项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3、坚持把平安肃宁建设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主旋律,聚焦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肃宁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二、委托业务费项目
2019年9月我单位新建技侦楼建设完成正式投入使用,为了进一步改善干警的办公、办案环境,更好地侦办重大案件,提高干警的工作效率,我单位申请此项15万元经费,用于保安、保洁等费用,用于保障办公、办案环境。
三、工作保障措施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保障措施
2020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护航县域经济建设,推动平安肃宁建设,推进法治肃宁建设,深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肃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办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通过办理涉黑恶案件,发现非金融机构借贷领域存在监督管理不足之处,向金融办发出检察建议。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二、充分发挥职能,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主动融入中央环保督查行动和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刑事犯罪,起诉污染环境案件,并对侵害人依法提出民事诉讼;办案中要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职能配合,协同联动,与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污染企业。
三、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按照上级院及县委相关指示要求,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依法坚持对骗取、挪用国家扶贫资金案件严审、快办,办理骗取、挪用国家扶贫资金案件。
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与工作职能相结合。院班子成员深入包联民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就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意见》对涉民企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开展涉民企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保障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
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持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带头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2.18”专案,为确保案件质量,确立公检法案件研判联系制度;深度发掘排查案件线索,向县扫黑办移交线索,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
六、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依法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多次走访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为学校、学生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加强“护学岗”建设,并会同教育、综治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驻点守护、周边巡逻、视频巡查相结合的立体防控网络,有效保障校园周边安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75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确保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七、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加力推进法治肃宁建设
1、全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犯罪的同时,注重修复社会关系,充分发挥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功能,多措并举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大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我院积极探索,聚焦社会热点、难点,着力拓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八、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1、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组织建设。准确把握理论学习这个一以贯之的主线,坚持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警思想教育常态化机制,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院班子坚持以上率下,自觉发挥“头雁”效应,认真检视整改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树忠诚、干净、担当意识,进一步浓厚干事业、创佳绩的氛围。
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细化干警行为规范,把严的要求、铁的纪律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整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日清日结”制度,提高工作效能。坚持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检务督查全覆盖和经常化,增强检察人员“红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是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坚持练好内功,组织多批次检察人员赴国家检察官学院等法学院校参加业务培训,促进全员学知识钻业务;充分运用“检答网”平台,进行自主学习、互助交流,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组建青年学习小组,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学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并联合向河北省法学会申请的课题《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路径研究——以建立高校和司法机关联动机制为视角》,助推我院的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