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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9日在肃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文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031件,建设经济强县、美丽肃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更强检察担当

依法积极履职战“疫”。筑牢抗疫安全防线,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院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抽调40余名检察干警执行一线疫情防控任务,坚守肃宁高速口等3个卡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保障疫情防控的有序进行;建议公安机关利用疫情排查网格摸排在逃人员,抓捕逃犯5人。加强社会治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外卖平台的监管力度,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议各防疫部门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为广大民营企业《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明白纸》,提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服务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惩金融领域涉众型犯罪, 起诉非法高利放贷、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3件7人,涉案金额达4500余万元。法治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派驻大王庄村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工作,用足各项扶贫政策有效提高村民收入,改善居住环境,三年来帮助18户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圆满完成帮扶任务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2名贫困受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6万元,避免受害群众因案返贫。守护碧水净土蓝天,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批准逮捕3件7人,起诉6件8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追缴环境污染修复补偿金357822.6元。

服务“六稳”“六保”,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灵活运用司法措施,打击、保护与服务并重。一是严厉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起诉涉企经济犯罪4件7人。二是审慎处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及重要管理人员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7人,如圆通速递5名业务骨干涉嫌故意伤害案,考虑到圆通公司刚刚落户肃宁运营,且疫情期间物流企业的正常运转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必需品供给,兼之5名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危害不大,并与被害方达成谅解,我院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保障了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三是助力中国淘宝村高峰论坛组织召开“法治护航电商企业发展”主题座谈会和“中国淘宝村高峰论坛”法律知识讲座,制作电商专题普法视频,提高电商企业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我县电商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以人民为中心,在平安肃宁建设中展现更大检察作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批捕2件8人,起诉2件8人;本着“除恶务尽”“打深打透打彻底”的原则,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建议公安机关对90.18万元黑财进行追缴,清仓见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加强“打伞破网”“一案三查”协作配合,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性、协同性,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线索2件。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依靠群众做好检察工作。坚持司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致力于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依托县基层治理体系和人民调解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在全县254个行政村中,聘任270位有威望、善调解的乡贤为检察协理员参与司法办案,实现检察力量与群众力量的紧密链接和有效互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社会矛盾,平衡和修复社会关系同时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社会监督,帮助检察机关提高工作水平和办案质效,为平安肃宁建设贡献“枫桥经验”检察产品。制度运行半年来,检察协理员已经成功协助达成刑事和解10件,协助案件调查核实20件,参与公开听证7件,经验做法河北法制报2次报道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要求,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依法批捕8人,起诉15对特殊人群给予特殊保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2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开展各类校园宣讲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法治巡回展览15次,受教育学生达上万人次;针对幼童专门研发制作防性侵视频,引幼儿家长和老师们的强烈反响,视频阅读量超过5000次,家长们纷纷留言,称给他们补上“重要的一课”。通过联合执法、督促建议等方式,助推校园内外的治安、交通、食品安全、经营环境综合治理,为学生营造安全、安静、安心的学习环境

依法保护群众利益,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导向,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导向,发挥司法能动性,变“坐等案来”为主动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是发挥检察预警功能。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高发高风险类犯罪,对社会公众及时预警,如冒充老师对家长群实施的网络诈骗、冒充婚恋中介对单身青年实施的网络诈骗等等,提示群众守住自己的“钱袋子”。二是关注民生大事小情。严惩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针对不法商家在火锅、汤料中添加罂粟壳问题,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餐饮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保护人民群众的“餐盘子”针对网友反映中考期间某小区建设项目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制止侵扰,守护孩子们安静的“书桌子”通过办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肃宁建设的获得感、认同感。

 三、依法履行职能,在法治肃宁建设中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深入推进刑事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司法宗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重拳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和严重暴力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法对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08人,起诉214人,纠正漏捕漏诉21人,纠正遗漏罪行24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教育和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消除社会对立,鼓励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轻的犯罪人员正常回归社会。在检察协理员助力下,全年不批准逮捕40人,不起诉3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0%以上。坚持客观公正的司法立场。检察机关是犯罪的起诉者,更是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摒弃机械刻板的司法方式,摒弃“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陈旧观念,在国法、天理、人情之间达到融合与平衡。如对王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举行公开听证,认定了我县第一起正当防卫案件,依法对公安机关作出撤案监督,并公开释法说理,通过办案引领、塑造社会法治观念。

努力做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全年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全部采纳;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1向行政机关发出纠正普遍性倾向性违法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全部得到采纳;协同法院等部门,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着力推进解决群众关心的“执行难”问题,发出执行检察建议5件,法院全部采纳,其中使一起长达7年未执结的案件得以执结。坚定保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支持受侵害群众起诉2件我县某健身馆老板携款“跑路”一案,受害群众5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86万余元,我院受理群众举报后帮助当事人收集固定证据、准备诉讼材料,支持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引导群众依法诉讼,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避免了群众聚集性风险,受害群众将“情系百姓,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我院。

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切实履行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入落实肃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4件。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食药品安全、国有资产、土地领域公共利益的保护同时聚焦社会需求,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权益、公共安全、文物保护、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如为保护发掘雪村战斗遗址、贺龙故居及120师指挥部等革命遗迹的文化价值,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让红色文物保护有了实质性进展;如为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邀请相关行政单位以及多方代表,召开关于在城区公共场所设置停车位公益诉讼程序听证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仅一周时间城区内增设公共停车场5处,增划停车位2000余个公益诉讼让城市更加美好

以检务公开促司法公正。推进阳光司法,不断提高群众的检察知情权和司法参与度,让检察权在人民监督下规范运行。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程序性信息510件,公开法律文书182份,公开率100%;请进门来监督,组织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走出大门办案,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组织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公开宣告12件次,以案释法,给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正义。

四、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在队伍建设中强化更深检察自觉

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按照程序向县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汇报,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巡视整改要求和市检察院党组对我院巡察意见,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责任,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党的建设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办理疑难重大复杂案件,入额院领导全年办案占全院案件量的55.3%。浓厚学习氛围,激励全体人员提素质、强能力,1名同志荣获全省“业务标兵”称号,1名同志被遴选到上级机关;1名同志考取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资格,12名辅助人员考录了书记员。我院承办的省法学会调研课题顺利完成结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研究成果14篇,其中1篇录入知网

持续改进纪律作风。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遵守“八项规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全年开展检务督察50次,整改问题64件次;认真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防控廉政风险严格落实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严细深实快”作风教育,以优良的纪律作风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各位代表,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虽然身处不同的战线,但我们坚守岗位,发挥各自的职能,共同奋战在抗疫一线,共克时艰,走出疫霾沉重的至暗时刻,共同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役,共同致力于全县经济建设的稳进发展,也共同分享了成功举办淘宝村高峰论坛的盛世荣光!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践行党和人民的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整体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检察事业的每一步发展,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和帮助,离不开各业务关联部门的配合协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存在不少问题短板:与党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服务大局的贡献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融入县域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不小差距;“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检察队伍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对此,我们一定努力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三年再造一个新肃宁”宏图伟业的决胜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定、人民安宁的职责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委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努力优化履职质效,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更突出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引领社会法治进步。

二是为全县重大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把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促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把检察协理员制度用好落实。

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依法严惩侵害农村农民权益的各类犯罪,保护农村农业农民生产成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返贫,助力巩固脱贫攻坚;落实落细乡村法治,服务乡村经济,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突出的作用;通过公益诉讼,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和国有、集体土地权益。

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围绕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发挥法治在正义维护、权利救济、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法治更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依法治国打造更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强政治建设,确保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履职效能,满足党和人民事业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我们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的一年,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要求,牢记宗旨,忠诚履职,为“三年再造一个新肃宁”的决战决胜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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