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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肃宁县人民检察院预算
时间:2023-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部门预算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五、预算绩效信息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信息

八、名词解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二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

一、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收支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72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收入

支出

预算数

预算数

栏次

1

2

3

4

1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90.6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4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090.66

5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6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7

七、上级补助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

九、其他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0



十、卫生健康支出


11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12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13



十三、农林水支出


14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15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6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



十七、金融支出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9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3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4



二十四、预备费


25



二十五、其他支出


26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27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28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29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30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31



三十一、人行科目


32

本年收入合计

1090.66

本年支出合计

1090.66

33

上年结转结余


年终结转结余


34

收入总计

1090.66

支出总计

1090.66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72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财政拨款 收入

财政专户 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合计

1090.66

1090.66

1090.66








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90.66

1090.66

1090.66








3

20404

检察

1090.66

1090.66

1090.66








4

2040401

行政运行

950.66

950.66

950.66








5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00

10.00

10.00








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0.00

130.00

130.00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172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经营支出

上解上级 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8

1


合计

1090.66

950.66

140.00




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90.66

950.66

140.00




3

20404

检察

1090.66

950.66

140.00




4

2040401

行政运行

950.66

950.66





5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00


10.00




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0.00


130.00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2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收入

支出

金额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 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2

3

4

5

6

7

1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90.6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090.66

1090.66



5



五、教育支出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0



十、卫生健康支出





11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12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13



十三、农林水支出





14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15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6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



十七、金融支出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9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3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4



二十四、预备费





25



二十五、其他支出





26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27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28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29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30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31



三十一、人行科目





32

本年收入合计

1090.66

本年支出合计

1090.66

1090.66



3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4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37

收入总计

1090.66

支出总计

1090.66

1090.66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72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1


合计

1090.66

950.66

140.00

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90.66

950.66

140.00

3

20404

检察

1090.66

950.66

140.00

4

2040401

行政运行

950.66

950.66


5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00


10.00

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0.00


130.00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172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4

5

1


合计

950.66

825.91

124.75

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09.45

709.45


3

30101

基本工资

159.10

159.10


4

30102

津贴补贴

128.19

128.19


5

30103

奖金

173.07

173.07


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4.48

54.48


7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88

22.88


8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52

1.52


9

30113

住房公积金

45.02

45.02


1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5.19

125.19


1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4.75


124.75

12

30201

办公费

33.43


33.43

13

30208

取暖费

8.24


8.24

14

30215

会议费

1.58


1.58

15

30216

培训费

2.39


2.39

16

30217

公务接待费

1.60


1.60

17

30228

工会经费

5.23


5.23

18

30229

福利费

3.98


3.98

19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00


45.00

2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1.70


21.70

2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0


1.60

2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6.46

116.46


23

30302

退休费

111.62

111.62


24

30304

抚恤金

4.84

4.84



部门预算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72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注: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空表列示。


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72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空表列示。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172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 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2

3

4

5

1

合计

70.57

70.57



2

“三公”经费小计

58.60

58.60



4

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费





5

其他因公出国(境)费





6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57.00

57.00



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12.00

12.00



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00

45.00



9

三、公务接待费

1.60

1.60



10

四、会议费

1.58

1.58



11

五、培训费

10.39

10.39



第一部分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将肃宁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检察监督。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3、侦查监督。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4、公诉和审判监督。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

5、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6、刑事执行检察。依法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

7、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理全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8、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办理全县检察机关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开展全县涉及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立案侦查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

9、司法辅助。保障办案安全;开展全县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10、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县院管辖的信访、举报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11、涉检信访办理。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

12、举报管理、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

副处(县)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3年预算收入109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66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2023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3年支出预算109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6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825.91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24.75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主要为检察业务经费项目、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和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比上年增减情况2023年预算收支安排1090.66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3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81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调整;项目支出减少 228.95万元,主要为劳务派遣劳务费项目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我部门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24.7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2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3年上划市财政管理,公务用车运维费市县标准不同,间接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五、预算绩效信息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我院将在市院党组和肃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深入抓好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纲领,以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效为根本目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升政治素养。

二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办案为中心,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基层政权稳定的案件,深挖犯罪,强化震慑。服务县域经济建设,严厉打击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企业经营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村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围绕深挖根治目标,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努力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典型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努力营造公平、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

三是创新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理念,以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双赢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监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

四是倾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2023年,我们要坚持结合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地位,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要紧紧围绕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合法权益等需求,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活动,主动与民营企业建立互动机制面对面的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

五是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坚持办案、帮教、救助、预防一体化,力促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分项绩效目标

(一)侦查监督

绩效目标: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绩效指标:

1、错捕、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率,错捕、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案件占所有案件比例:≤1%为优,≤3%为良,≤5%为中,>5%为差;

2、批延准确率:批延准确案件占整个批延案件比例100%为优,≥98%为良,≥95%为中,<95%为差;

(二)公诉和审判监督

绩效目标: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绩效指标:

1、办理案件数:当年实际办理案件数≥100件为优,≥80件为良,≥60件为中,<60件为差;

2、出庭意见采纳率:出庭意见被采纳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80%为优,≥70%为良,≥60%为中,<60%为差;

3、诉讼期限内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诉讼期限内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100%为优,≥95%为良,≥90%为中,<90%为差。

(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绩效目标: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绩效指标:

1、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民事):抗诉案件经再审改变案件占全部抗诉案件的比例≥15%为优,≥10%为良,≥5%为中,<5为差;

2、案件审结率(民事):审结案件占受理案件的比例70%为优,≥50%为良,≥30%为中,<30%为差;

3、当事人对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满意度(民事):案件办结后当事人的满意程度≥80%为优,≥70%为良,≥60%为中,<60%为差;

(四)刑事执行检察

绩效目标:保障刑罚执行和刑事执行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

绩效指标:

1、建设一级规范化监察室数量:建设全省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监察室的数量≥4为优,≥3为良,≥2为中,<2为差;

2、监督行为及效果满意度:被执行人及相关当事人、办案机关、社会各界对监督行为及效果的满意程度≥95%为优,≥85%为良,≥80%为中,<80%为差;

3、纠正意见或建议的采纳率:对执行机关纠正违法意见或建议采纳数量占提出总数量的比率≥90%为优,≥85%为良,≥80%为中,<80%为差。

(五)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绩效目标:使我院未检在全市检察机关位于先进行列

绩效指标:

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率:全市办理案件数量与受理案件数量的比例≥95%为优,≥90%为良,≥80%为中,<80%为差。

2、附条件不起诉率: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占全部未成年人案件的比例≥10%为优,≥5%为良,≥1%为中,< 1%为差。

3、社会调查报告实施率:对未成年人实施社会调查报告占全部未成年人案件的比例≥60%为优,≥50%为良,≥30%为中,< 30%为差;

4、特殊检察制度适用率: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心理疏导、亲情会见、庭审教育、不起诉宣布教育、案后帮扶等特殊检察制度占全部受理案件的比例≥60%为优,≥50%为良,≥30%为中,<30%为差。

(六)检察公益诉讼

绩效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绩效指标:

1、公益诉讼案件办结率,法定期限办结的公益诉讼案件占全部案件立案数的比例≥80%为优,≥75%为良,≥70%为中,<70%为差;

2、诉前检察建议采纳率,回复采纳数占检察建议发出数量的比率≥90%为优,≥85%为良,≥80%为中,<80%为差;

3、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工作次数,年内开展宣传工作次数≥3次为优,=2次为良,=1次为中,=0次为差.

(七)涉检信访办理

绩效目标: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绩效指标:

1、法定期限内办结率,市院受理信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率:≥80%为优,≥70%为良,≥50%为中,<50%为差;

2、有限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率,化解信访矛盾占全部信访比例:≥80%为优,≥70%为良,≥50%为中,<50%为差;

3、错案数占受理案件比例:≤5%为优,≤10%为良,≤15%为中,>15%为差。

(八)涉检司法救助

绩效目标: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保护申诉人合法权益,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

绩效指标:

1、司法救助率,司法救助案件数占受理案件数的比例:≥80%为优,≥70%为良,≥50%为中,<50%为差;

2、刑事申诉案件结案率,刑事申诉办结案件数占受理案件比例:≥80%为优,≥70%为良,≥50%为中,<50%为差;

(九)综合事务管理

绩效目标: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绩效指标:

各项综合事务工作完成率:100%为优,≥95%为良,≥90%为中,<90%为差。

(三)工作保障措施

2023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护航县域经济建设,推动平安肃宁建设,推进法治肃宁建设,深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肃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办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通过办理涉黑恶案件,发现非金融机构借贷领域存在监督管理不足之处,向金融办发出检察建议。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二、充分发挥职能,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主动融入中央环保督查行动和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刑事犯罪,起诉污染环境案件,并对侵害人依法提出民事诉讼;办案中要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职能配合,协同联动,与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污染企业。

三、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按照上级院及县委相关指示要求,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依法坚持对骗取、挪用国家扶贫资金案件严审、快办,办理骗取、挪用国家扶贫资金案件。

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与工作职能相结合。院班子成员深入包联民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就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意见》对涉民企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开展涉民企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保障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

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持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为确保案件质量,确立公检法案件研判联系制度;深度发掘排查案件线索,向县扫黑办移交线索,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

六、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依法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多次走访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为学校、学生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加强护学岗建设,并会同教育、综治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驻点守护、周边巡逻、视频巡查相结合的立体防控网络,有效保障校园周边安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75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确保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七、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加力推进法治肃宁建设

1、全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犯罪的同时,注重修复社会关系,充分发挥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功能,多措并举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大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我院积极探索,聚焦社会热点、难点,着力拓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八、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1、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组织建设。准确把握理论学习这个一以贯之的主线,坚持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警思想教育常态化机制,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院班子坚持以上率下,自觉发挥头雁效应,认真检视整改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树忠诚、干净、担当意识,进一步浓厚干事业、创佳绩的氛围。

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细化干警行为规范,把严的要求、铁的纪律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整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日清日结制度,提高工作效能。坚持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检务督查全覆盖和经常化,增强检察人员红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部分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检察业务经费2023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1.目标内容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数

办理案件数

≥500件

实际情况

数量指标

案件结案率(%)

案件结案率(%)

≥85%

实际情况

质量指标

结案满意度

结案满意度

≥90%

实际情况

质量指标

日常工作参与度

日常工作参与度

≥95%

实际情况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

完成及时率

≥95%

实际情况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率

按期完成率

≥90%

实际情况

成本指标

支出费用与预算费用比率

支出费用与预算费用比率

≤95%

《预算法》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数

预算控制数

≤10万元

《预算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公民知法守法学法

提高公民知法学法守法

提高公民知法学法守法意识

实际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稳定

实际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强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

增强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

使人民群众更加热爱祖国

按照县委工作部署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机关工作任务高质高效

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完成

建立完善考核指标,高效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实际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例

≥90%

实际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管理、使用对象满意度

管理和使用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重

≥90%

实际情况


2、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检察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1.保障检察业务有序进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数

办理案件数

≥500件

实际情况

质量指标

日常工作参与度

日常工作参与度

≥95%

实际情况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

完成及时率

≥95%

实际情况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数

预算控制数

≤69万元

《预算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公民知法守法学法

提高公民知法学法守法

提高公民知法学法守法意识

实际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机关工作任务高质高效

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完成

建立完善考核指标,高效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实际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例

≥90%

实际情况


3、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检察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1.保障检察业务有序进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数

办理案件数

≥500件

实际情况

质量指标

日常工作参与度

日常工作参与度

≥95%

实际情况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

完成及时率

≥95%

实际情况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数

预算控制数

≤61万元

《预算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公民知法守法学法

提高公民知法学法守法

提高公民知法学法守法意识

实际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机关工作任务高质高效

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完成

建立完善考核指标,高效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实际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例

≥90%

实际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172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2023年 预留中 小微企 业份额

项目名称

预算 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单位 资金

财政拨 款结转

非财政 拨款结 转结余

















注:同一采购目录序号的物品,其单价会因配置规格不同而变动,均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涉密采购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注:无政府采购预算,空表列示。

七、国有资产信息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含所属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05.41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39.00万元,已按要求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172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截止时间:2022-12-31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2205.41

1、房屋(平方米)

4368

1023.17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2455

492.17

2、车辆(台、辆)

15

234.66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5

253.82

4、其他固定资产


201.59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二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


一、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收支预算

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172001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收入

支出

预算数

预算数

栏次

1

2

3

4

1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90.6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4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090.66

5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6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7

七、上级补助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

九、其他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0



十、卫生健康支出


11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12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13



十三、农林水支出


14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15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6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



十七、金融支出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9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3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4



二十四、预备费


25



二十五、其他支出


26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27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28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29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30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31



三十一、人行科目


32

本年收入合计

1090.66

本年支出合计

1090.66

33

上年结转结余


年终结转结余


34

收入总计

1090.66

支出总计

1090.66


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172001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财政拨款 收入

财政专户 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合计

1090.66

1090.66

1090.66








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90.66

1090.66

1090.66








3

20404

检察

1090.66

1090.66

1090.66








4

2040401

行政运行

950.66

950.66

950.66








5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00

10.00

10.00








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0.00

130.00

130.00









单位预算支出总表

172001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经营支出

上解上级 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8

1


合计

1090.66

950.66

140.00




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90.66

950.66

140.00




3

20404

检察

1090.66

950.66

140.00




4

2040401

行政运行

950.66

950.66





5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00


10.00




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0.00


130.00





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2001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收入

支出

金额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2

3

4

5

6

7

1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90.6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090.66

1090.66



5



五、教育支出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0



十、卫生健康支出





11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12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13



十三、农林水支出





14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15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6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



十七、金融支出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9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3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4



二十四、预备费





25



二十五、其他支出





26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27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28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29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30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31



三十一、人行科目





32

本年收入合计

1090.66

本年支出合计

1090.66

1090.66



3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4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37

收入总计

1090.66

支出总计

1090.66

1090.66




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72001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1


合计

1090.66

950.66

140.00

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90.66

950.66

140.00

3

20404

检察

1090.66

950.66

140.00

4

2040401

行政运行

950.66

950.66


5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00


10.00

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0.00


130.00


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172001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4

5

1


合计

950.66

825.91

124.75

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09.45

709.45


3

30101

基本工资

159.10

159.10


4

30102

津贴补贴

128.19

128.19


5

30103

奖金

173.07

173.07


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4.48

54.48


7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88

22.88


8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52

1.52


9

30113

住房公积金

45.02

45.02


1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5.19

125.19


1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4.75


124.75

12

30201

办公费

33.43


33.43

13

30208

取暖费

8.24


8.24

14

30215

会议费

1.58


1.58

15

30216

培训费

2.39


2.39

16

30217

公务接待费

1.60


1.60

17

30228

工会经费

5.23


5.23

18

30229

福利费

3.98


3.98

19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00


45.00

2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1.70


21.70

2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0


1.60

2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6.46

116.46


23

30302

退休费

111.62

111.62


24

30304

抚恤金

4.84

4.84



单位预算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72001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注: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空表列示。


单位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72001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空表列示。


单位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172001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序号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 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2

3

4

5

1

合计

70.57

70.57



2

“三公”经费小计

58.60

58.60



3

一、因公出国(境)费





4

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费





5

其他因公出国(境)费





6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57.00

57.00



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12.00

12.00



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00

45.00



9

三、公务接待费

1.60

1.60



10

四、会议费

1.58

1.58



11

五、培训费

10.39

10.39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将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职责:

1、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检察监督。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3、侦查监督。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4、公诉和审判监督。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

5、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6、刑事执行检察。依法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

7、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理全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8、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办理全县检察机关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开展全县涉及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立案侦查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

9、司法辅助。保障办案安全;开展全县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10、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县院管辖的信访、举报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11、涉检信访办理。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

12、举报管理、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机构设置:

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

副处(县)级

财政拨款

二、单位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单位当年全部收入。2023年预算收入 1090.6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90.66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单位年度单位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3年支出预算 109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6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825.91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24.75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主要为检察业务经费项目、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和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3年预算收支安排1090.66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3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81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调整;项目支出减少 228.95万元,主要为劳务派遣劳务费项目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我单位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24.7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2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 4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3年上划市财政管理,公务用车运维费市县标准不同,间接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五、预算绩效信息


1、检察业务经费2023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1.目标内容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数

办理案件数

≥500件

实际情况

数量指标

案件结案率(%)

案件结案率(%)

≥85%

实际情况

质量指标

结案满意度

结案满意度

≥90%

实际情况

质量指标

日常工作参与度

日常工作参与度

≥95%

实际情况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

完成及时率

≥95%

实际情况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率

按期完成率

≥90%

实际情况

成本指标

支出费用与预算费用比率

支出费用与预算费用比率

≤95%

《预算法》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数

预算控制数

≤10万元

《预算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公民知法守法学法

提高公民知法学法守法

提高公民知法学法守法意识

实际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稳定

实际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强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

增强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

使人民群众更加热爱祖国

按照县委工作部署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机关工作任务高质高效

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完成

建立完善考核指标,高效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实际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例

≥90%

实际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管理、使用对象满意度

管理和使用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重

≥90%

实际情况


2、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检察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1.保障检察业务有序进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数

办理案件数

≥500件

实际情况

质量指标

日常工作参与度

日常工作参与度

≥95%

实际情况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

完成及时率

≥95%

实际情况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数

预算控制数

≤69万元

《预算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公民知法守法学法

提高公民知法学法守法

提高公民知法学法守法意识

实际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机关工作任务高质高效

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完成

建立完善考核指标,高效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实际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例

≥90%

实际情况


3、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检察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1.保障检察业务有序进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数

办理案件数

≥500件

实际情况

质量指标

日常工作参与度

日常工作参与度

≥95%

实际情况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

完成及时率

≥95%

实际情况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数

预算控制数

≤61万元

《预算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公民知法守法学法

提高公民知法学法守法

提高公民知法学法守法意识

实际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机关工作任务高质高效

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完成

建立完善考核指标,高效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实际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例

≥90%

实际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172001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2023年 预留中 小微企 业份额

项目名称

预算 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单位 资金

财政拨 款结转

非财政 拨款结 转结余

















注:同一采购目录序号的物品,其单价会因配置规格不同而变动,均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涉密采购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注:无政府采购预算,空表列示。

七、国有资产信息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05.41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39.00万元,已按要求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172001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截止时间:2022-12-31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2205.41

1、房屋(平方米)

4368

1023.17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2455

492.17

2、车辆(台、辆)

15

234.66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5

253.82

4、其他固定资产


201.59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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